将乐县保障性住房中长期规划(2013-2025)
时间:2023-05-26 16:30

  将乐县保障性住房中长期规划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新将乐,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住房困难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减少和避免危旧房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二、 规划依据

  1、《福建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文件》(闽保障房[2013]13号);

  2、《三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文件》(明保障房[2013]21号);

  3、《将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将乐县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

  5、《将乐县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5)》。

  三、 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组织,市场动作原则。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保障性住房建设要符合县建设总体规划,先行规划,分步实施,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3、坚持依法运作,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问题,保持社会稳定。

  四、规划目的

  保障性住房建设已成为当前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城乡低收入及贫困家庭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有计划有步骤针对棚户区、危旧房逐步改造,以解决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差的问题,通过规划确定的目标拆旧排危,从而达到提高房屋结构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目的。

  结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县各项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居民提供人性化的舒适建筑空间、高品质的健康绿色氛围和通畅便捷的交通系统,美化将乐县住房环境。

  五、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范围界定

  (一)、棚户区是指平房密度大、建设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较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区域。

  纳入本次改造规划范围的危旧房分以下三类:

  1、砖木、土木结构的危旧住宅建筑。

  2、设施不完善、不符合抗震和消防安全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及符合改造条件的其它建筑。

  3、单位及个人违章建设的其它建筑。

  依照上述界定标准,本次规划共有六处可定为棚户区(危旧房),其中一处作为成片棚户区。

  一是7712管理科、县越剧团职工宿舍地块。

  二是北郊工业园原机床厂地块(成片棚户区)。

  三是金湖电力公司地块。

  四是翻身路地块。

  五是玉华大道(白云路、樟华路、滨河南路)地块。

  六是原交通局、县医院地块。

  本规划以上述六处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主

  (二)、廉租房建设情况:城区共建设廉租房11幢,其中下溪垅5幢、龟山大温5幢、天平墩1幢。

  六、规划建设办法

  (一)规划对象:县城区经确定为棚户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危旧房户)和城区住房困难家庭。

  (二)规划原则:

  1.优先安排集中连片、简易结构房密度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较差、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以及居民改造意愿较强的居住区域,重点加大城市中心区内集中成片保障性住房建设。

  2.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

  3.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民新村建设和廉租房建设共同进行的原则。

  (三)规划方式:

  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础上,政府应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统筹兼顾、综合改造”,“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统一拆迁安置、统一规划布局、分年度改造”。要逐步将其它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统一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

  七、现状棚户区(危旧房)情况调查分析

  根据现状调查,目前县九个棚户区(危旧房)总建筑面积11.56万平方米,拆迁总户数约855户。

  其中7712管理科、县越剧团职工危旧房,拆迁建筑面积0.19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24户;北郊工业园原机床厂地块,拆迁建筑面积0.2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64户;金湖电力公司地块危旧房,拆迁建筑面积0.9万平方,拆迁户数约73户;翻身路地块危旧房,拆迁建筑面积0.3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22户;玉华大道(白云路、樟华路)危旧房(一期),拆迁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100户;玉华大道(滨河南路)危旧房(二期),拆迁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98户;原交通局、县医院地块危旧房,拆迁建筑面积0.3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38户;南门街一、二期地块危旧房拆迁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286户;;原纤维板厂地块危旧房拆迁建筑面积0.9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150户;

  棚户区(危旧房)现状调查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棚户区名称

拆迁户数

拆迁面积(万平方米)

占地面积(公顷)

备注

1

7712管理科、县越剧团职工危旧房改造

24

0.19

0.1

 

2

北郊工业园原机床厂地块职工危旧房改造

64

0.3

0.8

 

3

金湖电力公司地块危旧房改造

73

0.9

1.2

 

4

翻身路地块危旧房改造

22

0.3

0.3

 

5

玉华大道(白云路、樟华路)地块危旧房改造(一期)

100

3.1

1.35

 

6

玉华大道(滨河南路)地块危旧房改造(二期)

98

3.3

1.25

 

7

原交通局、县医院地块危旧房改造

38

0.35

0.7

 

8

南门街一、二期地块危旧房改造

286

2.17

1.4476

 

9

原纤维板厂地块危旧房改造

150

0.95

1.1144

 

合计

855

11.56

8.262

 

  通过资料调查与分析,将乐县危旧房基本为居民自建住房,危旧公共建筑较少,同时有一定数量的违章建筑,早期建设设计标准偏低,抗震能力差,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八、保障性住房建设时序建设

  根据将乐县棚户区实际情况和分布特点,制定轻重缓急、程序合法、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改造计划。力争在2025年内基本完成县影响县面貌突出的棚户区项目改造。

  2014年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项目为:⑴.7712管理科、县越剧团职工危旧房; ⑵.北郊工业园原机床厂地块职工棚户。

  2015年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项目为:⑴.金湖电力公司地块危旧;⑵.翻身路地块危旧房。

  2016年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项目为:玉华大道(白云路、樟华路)危旧房(一期)。

  2017年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项目为:⑴.玉华大道(滨河南路)危旧房(二期);⑵.原交通局、县医院地块危旧房。

  2021年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项目为:将乐县南门街(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022年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项目为:⑴.将乐县南门街(南区)二期地块危旧房;⑵.将乐县原纤维板厂地块危旧房;3.洋昌干公共租赁住房地块

  九、建设规划方案

  根据将乐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布实施。

  规划后建设建筑面积15.06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7亿元。

  1、7712管理科、县越剧团职工宿舍地块,规划后建筑面积0.28万平方米。规划户数:24户。

  2、北效工业园原机床厂地块职工棚户区,规划后建筑面积0.75万米。规划户数:64户。

  3、金湖电力公司地块,规划后建筑面积0.87万平方米。规划户数73户。

  4、翻身路地块,规划后建筑面积0.26万平方米,规划户数22户。

  5、玉华大道(白云路、樟华路、滨河南路)地块,规划后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规划户数198户。

  6、原交通局、县医院地块,规划后建筑面积0.45万平米,规划户数38户。

  7、南门街一、二期棚户区地块,规划后建筑面积4.15万平米,规划户数286户。

  8、洋昌干公共租赁住房地块,规划后建筑面积1.1万平米,规划户数129户。

  9、原纤维板厂地块棚户区地块,规划后建筑面积2.19万平米,规划户数150户。

  将乐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表

序号

棚户区名称

需改造户数(户)

拆迁面积(万平方米)

占地面积(公顷)

预计投入资金(万)

年度 安排

1

7712管理科、县越剧团职工危旧房改造

24

0.19

0.1

560

2014

2

北郊工业园原机床厂地块职工危旧房改造

64

0.3

0.8

1552

2014

3

金湖电力公司地块危旧房改造

73

0.9

1.2

1740

2015

4

翻身路地块危旧房改造

22

0.3

0.3

540

2015

5

玉华大道(白云路、樟华路)地块危旧房改造(一期)

100

3.1

1.35

7400

2016

6

玉华大道(滨河南路)地块危旧房改造(二期)

98

3.3

1.25

7000

2017

7

原交通局、县医院地块危旧房改造

38

0.35

0.7

900

2017

8

南门街一、二期棚户区

286

2.17

1.4476

26921

2021

9

公共租赁住房

129

/

 

4000

2022

10

原纤维板厂地块棚户区

150

0.95

1.1144

21382

2022

合计

984

8.44

8.262

71995

 

  十、建设资金来源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2、要用足用活中央关于保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加大县、乡两级财政投入,多方筹集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

  3、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要注重提高新建建筑的实用功能;确实做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居住条件;同时贯彻节能、环保的集约方针,在确保建设标准不降低的基础上,通过多方面节省工程投资,节约资金。

来源:将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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