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将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将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次入户走访、排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二、排查内容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5.未经保障性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擅自装修、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6.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7.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群众举报热线
欢迎广大群众向我局举报公租房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热线:县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联系电话2332353;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322278。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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