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结合我县现有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情况,本次选房配租对象共计17户,其中一人户9户,二人及以上户8户,为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以下简称“中低收入”)家庭(详见附件1)。相关信息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二、房源情况
(一)一居室房源
大温一期(1套):202室
大温二期A幢(3套):204室、207室、407室
原纤维板厂地块公租房2#楼(6套):202室、203室、205室、206室、207室、208室
(二)二居室房源
下溪垅廉租房1号楼(1套):603室
下溪垅廉租房2号楼(3套):406室、502室、507室
天平墩廉租房(1套):202室
原纤维板厂公租房2#楼(17套):209室、309室、409室、509室、609室、709室、809室、909室、1009室、1109室、1209室、1309室、1409室、1509室、1609室、1709室、1809室
三、选房时间及地点
签到时间:2026年6月30日15:00—15:25
选房时间:2026年6月30日15:30开始
地 点:将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滨河南路49号 华宏科技大厦)7楼会议室
四、选房流程
现场选房共分为签到、领取选房顺序号、选房三个步骤。
(一) 签到
申请人(本人、共同申请人或受托人,以下均称申请人)须按照上述确定的签到选房时间和时段到将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楼签到。
1.需携带的材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签到排队:申请人在签到区排队等候,请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插队、随处走动等影响现场秩序。
(二)领取选房顺序号
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件材料后,根据申请人签到表上签到的先后顺序领取选房顺序号(1人户领取一居室选房顺序号,2人及以上户领取二居室选房顺序号),申请人领取选房顺序号后,进入选房区等候选房。
(三)选房(按选房顺序号先后选房)
1.等候:申请人凭选房顺序号进入选房现场,每户最多2人。
2.入场选房: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顺序依次请申请人依序进入选房区选房。
3.选房:每位申请人选房时间为1分钟。申请人选好房号后将其写在选房顺序号正面,到确认区签字确认。
4.选房确认: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选房顺序号等材料选定房号,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申请人在选房确认表(一式两份)上签字确认并按指印,并领取一份选房确认表,同时交回选房顺序号。
5.房源标示:申请人在选房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后,工作人员将选定的房号在投影屏幕的房源表变色标示,供后续选房人参阅。
6.退场:申请人领取《选房确认表》后即可退场。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选房人员未在上述规定的签到时间和时段到场办理签到的,不再受理现场签到,未现场签到者视同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2.申请人本人或共同申请人届时均无法到场选房的,应在2026年6月29日上午12点前(正常上班时间内),申请人本人及受托人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将乐县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县医院对面社保大楼8楼)办理选房委托备案,或至公证处办理选房公证委托。
3.申请人为残疾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由监护人持残疾证(或街道乡镇出具的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场参加签到、选房。
4.到场申请人临时放弃选房的,应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标明放弃,并签字。未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签字登记放弃的,亦视同放弃选房资格,该选房顺序号自动作废。如有申请人未到场的,下一位申请人继续确认。
5.申请人按选房顺序号入场,如有顺序号靠前的已签到申请人轮到选房时临时缺席,下一位申请人继续选房,在同选房时间、时段的其他申请人还未选完房前回到选房现场的,该申请人可接续当前选房对象选房;该申请人在其他所有申请人选房完毕且超出其选房时间时段后返回现场的,不予选房,视为逾期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五、选房其他事宜
(一)在分配期间发现配租对象具有购房、资产超标等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情况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及配租入住资格。
(二)申请人自愿放弃本次选房、到达选房现场后临时放弃选房,或是选房现场未选定房源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选房资格。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不再安排二次选房,并自2026年7月1日起取消保障资格,自取消保障资格起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待选房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请确保申报的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届时配租对象须凭《选房确认表》办理签订租赁合同、交付入住事宜。根据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将政文〔2013〕61 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如承租人未按时选房或选房后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其配租资格取消,且自选房之日起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在内的各类保障性住房。
六、选房现场监督
选房现场邀请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相应社区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附件:1.2026年度将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名单;
2.2026年度将乐县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放弃选房资格名单;
将乐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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