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将乐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经将乐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60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15万元,下降14.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减少42万元和167万元,分别下降95.45%和18.68%,主要是: 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对保留公务用车单位,根据公务用车编制、保有量、使用年限以及配备更新标准等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原则上不高于上年水平,有效控制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521万元。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压减10万元,下降1.88%,主要是: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支出,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三)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加5万元,增长100%。
附件:2016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级网站
省市政府
市内县区
其它链接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站点地图| 使用帮助| 网站工作报告
网站标识码:3504280002
闽公网安备:35042802000101号
闽ICP备05024338号
主办: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将乐县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