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县财政组织县有关部门,对2024-2025年项目资金,围绕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经济社会效益等内容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3.1722分,自评等级优秀,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2024-2025年共计9个项目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绩效目标如下:
1.产出指标目标设定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项目数量9个;开展活动大于等于12次;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大于等于26173平方米;直接受益人数168332万人。
(2)质量指标:项目规划完整性、合规性100%;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
(3)时效指标: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
2.效益指标目标设定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效果明显。
(2)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提高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满意度指标目标设定情况
直接受益人群满意度95%。
(二)绩效目标资金下达情况:2024-2025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建设补助资金4233.55万元。其中:2024年3000万元,2025年1233.55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4-2025年,共下达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4233.55万元,县财政已将资金100%下达到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收入4233.5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累计支出3188.6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5.32%。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等文件执行,实行专款专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2025年,我县9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开展情况:1.2024年度获得补助项目1个,开工1个项目,竣工1个项目,完成公益金支出2504.51万元;2.2025年度获得补助项目8个,开工8个项目,竣工3个项目,完成公益金支出684.16万元。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4-2025年,共完成项目数量4个;开展活动92次;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24573平方米;直接受益人数119362万人。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规划完整性、合规性100%;已竣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已竣工项目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已竣工项目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效果明显。
(2)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已竣工项目持续提升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直接受益人群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由于土地征迁滞后、设计方案调整、项目工程体量较大和极端天气等不可抗逆因素,导致部分项目仍处于施工阶段。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重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项目建设。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及时研究破解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尽快产生效益。
二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将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并投入使用,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文件要求,经我县财政和其他相关有关单位对2024-2025年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因部分项目未完工,造成实际完成情况未达绩效目标要求。为做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拟将本次自评情况通报各相关有关单位,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评结果,要求相关有关单位提高认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严格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管好用好项目资金。
附件:1.将乐县文旅局全民健身中心重点项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2.将乐县乡镇8个一般项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3.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将乐县财政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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