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建设局采取四项措施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08-03-03 13:55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运用建设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廉洁高效,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二是解决城区农民建房问题。按照农民一户一宅的建设要求,根据“三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立面统一)原则,逐步解决我县城区农民建房问题。
  三是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依据《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拆迁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宣传解释、协调调解、监督规范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做到和谐拆迁。
  四是防止建设领域出现“两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建设领域产生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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